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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江苏省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发布者:桂梓原发布时间:2026-03-04浏览次数:77

  20251230日,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江苏省2025—2027年度(第三批)2026—2028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苏财税〔20261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已获得2025—2027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一、资格适用说明

  捐赠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申报时享受税前扣除优惠:

企业捐赠: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捐赠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二、联系方式

  若您有意通过捐赠支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公益事业(如奖助优秀师生、支持学科建设、开展公益活动等),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参与:

1.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2. 电 话:025-58235085

3. 邮 箱:jjh@nuist.edu.cn


  我们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育事业的支持!您的每一份捐赠都将助力学校人才培养、科研创新与社会服务事业发展,让爱心传递温暖,让教育点亮未来。


附件

附件+江苏省2025—2027年度(第三批)和2026—2028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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